广西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为加大案件执行力度,更好借用社会之力,维护法律权威,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江南区法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之规定及申请执行人的申请,特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对被执行人陈增龙等89人进行悬赏。
如举报人能够提供被执行人的下落或者被执行人隐匿、转移的财产线索经查属实,使得案件得以执行的,按照申请人的承诺支付奖金。被执行人已被发现但未处分的财产不属于悬赏范围。(标注“★已投保”的,奖金由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在保险限额内支付。)
江南区法院郑重承诺,将严格为举报人保密。
举报-刘法官、-苏法官
或通过“江南法院执行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