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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斑马线前交通事故触目惊心减速让行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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斑马线=生命线

是供行人横过道路使用的安全线

是行人、非机动车骑行者的生命线

更是机动车驾驶员的警惕线

机动车驾驶员减速礼让,行人快走通过

才是“礼让斑马线”的正确打开方式

然而,部分机动车驾驶员无视斑马线

为了自己的便利快捷

不惜在斑马线上与行人抢时争道

使得“生命线”屡成“夺命线”

今天蜀黍整理了近期发生在斑马线上的

典型交通事故案例

给广大驾驶员、行人敲响安全警钟!

希望大家引以为戒!

案例一

车辆在行经斑马线时

就算“没看到人”,也要减速慢行

因为车辆、道路都存在视觉盲区

可能“行人”正在盲区里

下一刻就会出现在车辆面前

年7月22日21时05分,王某驾驶车牌号为湘AT***的小型轿车,沿防城港市港口区白龙街由东往西行驶,行至白龙街与永福路T字路口人行横道左转时,由于存在视觉盲区且未减速慢行,与行经人行横道的行人徐某发生碰撞,造成徐某受伤。

案例二

若右转或左转弯车道与人行横道同为绿灯

有行人在人行横道上行走时

车辆应该减速并停车让行

年07月23日07时30分,何某驾驶桂PG***号车牌小型轿车,沿防城港市港口区祥云街由西往东行驶,左转弯进入北部湾大道路口时,与在人行横道上行走的初某发生碰撞,致使初某受伤。

案例三

当驾车发现前方

相邻车道车辆有减速、刹车情况时

要采取相应的措施,不要抢行

切记,要停车观望有无行人

确保安全后再通过

年02月15日19时38分,裴某驾驶的桂EP***号牌小型轿车沿防城港市北部湾大道由南往北行驶至北部湾大道阳光海岸营销中心前路段人行横道时,由于夜间行驶视线受限,而裴某也未减速观察清楚前方路面交通情况,遇正在通过人行横道的行人王某时,避让不及导致碰撞事故发生,酿成王某当场死亡的悲剧。

案例四

驾车行经无信号灯的斑马线路口时

应该减速慢行

遇到行人、非机动车通过路口时

应该停车让行

年04月14日17时10分,张某驾驶桂PT6***号牌小型轿车经防城港市港口区企沙镇牛路村未名路交叉路口时,与孔某驾驶并搭乘邱某的轻便摩托车发生碰撞。事故发生前,张某驾车以km/h的速度超速行驶,经过斑马线路口时不注意减速让行;而孔某在没有取得相关类型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驾车载人上路,经过路口时不注意观察路况、不主动让右边道路的临近来车先行,致使两车发生碰撞,造成孔某当场死亡、邱某受伤和车辆不同程度损坏的严重后果。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之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斑马线前

司机的一脚刹车、片刻等待

行人安全通行才能更加从容

不管是机动车驾驶人还是行人

或者非机动车驾驶人

在行经路口、人行横道线时

一定要做到“一看二慢三通过”

做到“车让人人快行”

蜀黍提示

车辆行经斑马线,无论是否有行人在斑马线上通行,都要减速慢行,确认安全后通过。行人或者非机动车驾驶人从斑马线上通过时,亦要察清路况,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快速通过,提高斑马线通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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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能平安到家

来源:防城港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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