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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花姐姐法律讲堂珍爱生命拒绝未成年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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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防城港市妇联、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律协携手合作,持续推出防城港市“金花姐姐法律讲堂”宣讲活动。结合广大妇女儿童的需求,有针对性地邀请法官、检察官、公安干警、律师和法律工作者,解读各种与妇女儿童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法律实务,引导她们学法、用法、守法,帮助广大妇女儿童依法维权,保障自身合法权益,传播法治正能量。

本月法律课堂:珍爱生命拒绝未成年人违法驾车

大家好,欢迎来到金花姐姐法律讲堂,我是防城港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民警罗雯。

近年来,涉及未成年人的交通事故频发,交通安全隐患突出,伤亡惨痛,教训深刻,不仅给家人带来伤害,而且还给社会公共安全带来严重威胁,直接影响到社会稳定。

据统计,年1月1日至年11月30日,近三年来,防城港市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起,涉及18岁以下未成年人的道路交通事故有起,占交通事故总起数的15.11%。经分析发现,引发未成年人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往往是普遍存在的一些交通违法行为:未成年人违法驾车、违规骑乘;骑乘电动车不佩戴安全头盔、超载、超速、逆行、闯红灯、乱穿马路等。

接下来,我们对防城港市近年来未成年人典型交通事故案例进行剖析,希望大家引以为戒,加强交通安全防护,让悲剧不再重演。

案例1:无证驾驶摩托车、闯红灯、不佩戴安全头盔,16岁少年殒命街头

年7月7日凌晨3时04分,16岁的卢某毅驾驶一辆无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沿东兴市北仑大道由西往东方向行驶,行至北仑大道与新华路交叉路口时闯红灯通过,随即与沿着新华路由南往北方向正常行驶通过路口的一辆小轿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卢某毅受伤严重,经送医抢救无效死亡。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申请普通二轮摩托车等机动车准驾车型的,年龄需在18周岁以上。卢某毅未达到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法定年龄,违法驾驶无牌摩托车且闯红灯,这一系列交通违法行为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加上其在驾车时未配戴安全头盔,加重了事故后果以致失去生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

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考试合格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给相应类别的机动车驾驶证。

第三十八条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

第五十一条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

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的年龄限制方面: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十四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年龄条件:

1.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轻便摩托车准驾车型的,在18周岁以上;

2.申请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或者轮式专用机械车准驾车型的,在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

案例2:未达法定年龄驾驶电动自行车,“横冲直撞”酿事故

年10月10日20时04分,13岁的石某驾驶无号牌二轮电动自行车沿防城港市港口区北部湾大道,由南往北行驶至北湖街红绿灯路口时,无视当时直行方向的红灯指示,驾车快速通过,在路口处遇到正常左转的小轿车,来不及刹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石某受伤。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

(二)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

上述两个事故中,16岁的卢某毅未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无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13岁的石某驾驶无号牌二轮电动自行车,均属于违法驾车上路。未成年人生理、心理条件不成熟,安全意识淡薄,驾驶技能生疏,驾车时经常出现随意穿插、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在道路上“横冲直撞”,这不仅会扰乱正常交通秩序,还会对自身及其他交通参与者的生命、财产安全构成威胁。

未成年人违法驾车引发的事故带来巨大伤害,请家长、学校安牢记并叮嘱孩子:未成年人未满12周岁不允许骑自行车上路,未满16周岁严禁骑电动自行车上路,未满18周岁严禁驾驶摩托车、小汽车等机动车;年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骑电动自行车不可载人,骑乘电动自行车要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年满18周岁,要依法取得驾驶证,才能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

每一个未成年人交通事故的悲剧,都会给父母带来撕心裂肺之痛,每一次年轻生命的逝去,都会给家庭天崩地裂之殇。保障未成年人交通安全,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是家庭、学校和社会的共同责任。防城港公安交警在此呼吁:

家长应当切实履行监护责任,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监管和教育,妥善保管家中车辆,切勿让未成年人违法驾车,把好交通安全第一关。

学校应当加强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孩子知危险会避险的能力,完善监督管理制度,使学生自觉摒弃陋习,遵守交通法规,筑牢交通安全防线。

政府各职能部门要形成合力,共同加强未成年人的教育管理和引导,形成全社会协同治理良好局面。

公安交警部门将切实履职尽责,严管严查涉及未成年人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最大限度消除交通事故隐患。

请广大未成年儿童、青少年理解并配合家庭、学校和社会的教育管理,加强交通安全学习,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做一名安全文明交通的参与者、宣传者和受益者。

原标题:《珍爱生命拒绝未成年人违法驾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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